29.1 一级资质标准
29.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29.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29.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29.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5台;
(2)120千瓦以上平地机4台;
(3)各型压路机15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5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5台;
(5)9立方米空压机3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5台;
(7)25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29.2 二级资质标准
29.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29.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29.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计完成三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1亿元以上。
29.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3台;
(2)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各型压路机8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3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3台;
(5)9立方米空压机2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3台;
(7)25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29.3 三级资质标准
29.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9.3.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9.3.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2台;
(5)各型压路机4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5台。
29.4 承包工程范围
29.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29.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29.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