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5人,机械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铁路运输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近10年累计承担过1000公里以上机械铺轨架梁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机械工程和铁路运输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可承担50公里以下I级铁路、100公里以下既有线改造以及II、III、IV级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